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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2-03 11:39:47  来源:江南体育app官方入口  浏览量:1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1年03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72,480,093.13元;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188,206,762.2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基于多年在证券和互联网领域取得的资源和技术积累,充分的发挥大平台和大数据优势,打造了集资讯、服务、交易为一体的一站式、智能化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向广大投资者提供各类基于网络站点平台应用的金融信息产品和服务。

  公司的主体业务聚焦在证券信息服务平台、大数据及数据工程服务和境外业务三大板块。证券信息服务平台是以软件终端为载体,以移动APP、PC版软件、云服务、互动直播以及TV终端等方式向广大投资者提供及时、专业的证券信息和数据服务的综合性网络站点平台。全资子公司财汇科技致力于建立中国及海内外最专业、最精准、最全面的金融数据中心,向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及高等院校提供金融数据及数据管理、数据监控、数据挖掘等服务。公司在中国香港、新加坡和日本东京收购了当地的金融信息服务商,通过本土化的团队运作和集团化的规范管理,有效打通了国际国内通道,进行了前瞻性的国际板块布局。

  证券信息服务平台的产品形态包括金融资讯及数据PC终端服务系统、金融资讯及数据移动终端服务系统、证券公司综合服务系统和直播平台等。

  (1)金融资讯及数据PC终端服务系统的2C产品有:“大智慧365”、“大智慧专业版”、“大智慧财富版”、“大智慧策略投资终端”以及“大智慧港股通专业版”。公司以软件终端为载体,以互联网为平台,向投资者提供及时、专业的金融数据、金融资讯以及分析工具。公司在采集各大交易所的行情数据和金融资讯的基础上,对数据和资讯进行分类整理和深入挖掘,根据投资者的实际需要开发出数据分析和函数运算等衍生功能,设计出直观、实用而又符合投资者使用习惯的软件界面和信息工具,并最终将以上内容整合到相应的PC终端软件中,提供给用户使用。

  (2)金融资讯及数据移动终端服务系统的2C产品为大智慧APP,该APP是业内领先的一站式证券信息服务平台,全方位覆盖全球金融市场信息,包括A股、港股、美股、基金、期货、外汇、债券等行情和数据。

  (3)证券公司综合服务系统主要是向境内证券公司提供标准化和定制化的集行情、资讯和前端委托交易为一体的证券信息服务系统,其最终用户是证券公司的C端客户。

  (4)直播平台是公司于2016年搭建,初期为2C直播平台。自2018年起,公司将直播平台的技术和服务输出,用云服务方式帮助银行、券商和基金等金融机构以最低成本搭建自己的直播平台,建立了2B直播服务体系。

  大数据及数据工程服务是在采集各大交易所和其他数据源的行情数据、金融资讯和企业数据的基础上,对数据和资讯进行分类整理和深入挖掘,向金融机构提供标准化大数据产品或定制化数据服务。除免费的APP外,基本的产品形态为2B的金融资讯及数据PC终端服务系统。

  公司拥有海量金融数据及企业数据资源,并在此基础上开发了特色风险数据库产品。全部数据库使用先进的数据库设计技术,其内容准确、全面、及时,库结构标准、易扩展,支持数据接口、落地数据库等多种业务系统对接模式,在投资决策、市场研究、风险控制、证券估值和金融工程等各项业务领域提供全面优质的数据支持。

  公司针对机构客户的实际业务需求,开发了多款数据应用系统产品。金融大数据终端为客户提供全球主要交易所的证券与指数行情、各金融品种及企业数据;证券风险预警系统集信息预警、数据管理于一身,为客户实时监控上市公司、基金公司、发债主体的舆情信息、财务信息、评级信息、重大事件等信息;慧眼大数据风险监测系统,以企业为核心进行全景风控和精准风险预警,是公司风险监控的核心产品;企业预警通APP是一款专业化、智能化、高效率的移动端查询工具,可穿透识别企业间的关联与风险,进行企业风险监控和证券深度资料查询。

  公司以多年金融数据资源和技术积累为基础,通过进一步探索客户的实际业务流程目标,运用自身完善的数据处理技术和丰富的应用开发经验,为机构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及项目解决方案,包括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互联网产品方案及金融数据网络站点开发等。

  公司境外金融信息服务已辐射至东亚及东南亚多个国家。境外业务涵盖金融终端与数据、交易及结算系统、广告投放及市场活动推广等领域,基本的产品形态为港股服务系统和证券公司综合服务系统。

  香港阿斯达克网络是当地最大财经资讯服务商,阿斯达克网络通过网站及移动APP为投资者提供即时及全面可靠的金融资讯服务、金融数据、移动应用程序等全方位解决方案,内容涵盖港股、A股、美股、外汇及基金等。

  大智慧国际是新加坡本土最大的柜台交易服务商和财经资讯提供商,为银行和证券企业来提供定制化交易系统(包括前端委托交易系统和后台撮合处理系统),以及定制化金融信息终端。

  DZH Financial Research 是日本重要的财经资讯服务商,通过专用终端和报告书的形式为日本证券公司及其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投资信息。

  1、国家政策全力支持,长期资金市场全面深化改革,金融信息服务行业迎来快速地发展的机遇。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互联网和金融行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有助于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家2015年以来先后颁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十三五”国家科学技术创新规划》、《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调整规划》、《中国金融业信息技术“十三五”发展规划》、《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为网络技术和金融服务的融合提供了指导意见,为金融信息服务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020年以来,长期资金市场改革,新《证券法》实施、再融资规则修改、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科创板制度创新、退市新规发布等,标志着长期资金市场基础制度逐渐完备,市场法治环境持续改善,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助力上市公司抗击疫情、恢复生产,整个证券市场走在高水平发展的运行轨道上,长期资金市场进入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时期,金融信息服务行业迎来快速地发展的机遇。

  2、移动互联网普及率不断的提高,投资的人的数量稳定增长,为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用户基础。

  我国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率仍在提升,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9.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我国手机网民规模为9.86亿,使用电子设备上网的网民占比为99.7%。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统计月报,截至2020年12月底,投资者总数已达17,777.49万人,同比增长11.28%。移动互联网用户和投资者的稳定增长,有效保障了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成长空间,有利于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持续发展。

  3、信息技术不断开拓创新,为打造全方位金融信息服务ECO提供了有利的技术支持。

  近年来,在网络强国战略思想下,计算机网络核心技术日趋成熟,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不断突破,为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带来了全新的技术升级条件。5G商用环境持续完善,提升了移动网络速度和数据处理效率;AI和大数据技术夯实基础支撑,机器人、语言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的应用拓宽了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新技术不断的发展和应用,提升金融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能够完全满足投资的人对金融信息服务的全面性、个性化、专业化的需求,实现以客户为中心,打造全方位金融信息服务ECO。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已有的部分社会经济行为模式被改变,线上服务业迎来了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机会,众多金融机构也紧紧抓住这一发展变革关键时点,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式,发展线上非接触式金融服务,加速推进科技金融的发展。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法律和法规建设,引导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业内企业须加强对业务监管规则的学习、理解和执行,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实力,以便更好地为金融机构和广大个人投资商提供更好的服务。

  随着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发展日趋迅速,行业规模扩大,各种类型的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行业内各企业的竞争趋于白热化。头部企业优势显而易见,无论是市场占有率、业务产品线、还是财务情况都比较强,在各方面的投入上也比较大,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具有一定发展优势。新型公司发展较快,其产品很有特色和针对性,客户结构比较年轻,具有较强的发展后劲。金融机构和传统媒体加快布局,纷纷加大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线上服务等方面的投入,多家金融机构成立了自己的金融科技公司,在为自身业务服务的同时,也开始对外提供服务,传统媒体也逐步加快这方面的业务布局。这些机构将对行业竞争格局带来冲击,业内企业须发挥已有优势,不停地改进革新,引领行业不断向前。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776.24万元,同比增长3.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7,248.0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纯利润是6,393.02万元,公司整体经营情况逐步向好。

  公司于2020年0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如下调整:

  1、将现行收入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本公司对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改为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计量收入。

  4、对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本公司依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或应收账款。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该依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出现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动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拟授信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为期一年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为期一年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与各相关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签署融资有关合同、协议,并授权财务部门依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有关银行办理有关授信融资等手续,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至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72,480,093.13元;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188,206,762.2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公司定于2021年05月20日下午13:30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89号上海红塔豪华精选酒店3楼萧邦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新甫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监事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线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情况等;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72,480,093.13元;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188,206,762.2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做到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智慧”)于2021年0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关联董事汪勤先生、黄海伦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价格公允,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预计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公司生产的持续稳定开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参照公司近年来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及其控股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2021年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21年与湘财股份及其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经营范围:法律和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和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黄海伦女士在湘财股份担任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该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公司近年来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前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各方日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方的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湘财股份及其控股公司在大智慧网站或大智慧其他平台投放广告,委托大智慧提供广告设计和策划;公司依据湘财股份及其控股公司的需要向其客户提供软件服务;公司依据湘财股份及其控股公司的需要向其提供软件开发及系统维护服务。别的可能与湘财股份及其控股公司发生的业务。

  公司在与湘财股份及其控股公司发生每笔具体关联交易时,均会订立书面协议,协议内容有交易标的、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和总量的确定方法、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交易的定价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能大大的提升公司收入水平。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产品: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0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能有效提升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十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1、公司财务部将根据闲置资金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提交董事长审批。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23.22%,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于2021年0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和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对最高额度不超过(含)十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2020年04月02日至2021年04月01日)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1年01月01日开始执行。

  201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二)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公司于 2021年0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4月0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能够正常的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互联网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个人股东委托别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四)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3)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五)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有关的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邮箱:的方式来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一)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二)鉴于股东大会资料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全文披露,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沟通互动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将对议案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来进行简化。

  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参会股东请务必遵从上海防疫部门、会议地点及公司各项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建议外地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登记及体温检测等各项工作。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